申请商标:A及图
申请人:南京论雄酒业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南京中盟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简介
南京论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论雄酒业)成立于2009年,总部设在南京市。是一家专业经营干邑VSOP、XO、白兰地、伏特加,起泡酒、香槟、威士忌、金酒及葡萄酒的品牌运营机构。拥有一系列国内外知名品牌,覆盖了丰富的产品门类。旗下品牌包括法国罗迪曼VSOP、XO、白兰地系列,法国百乐凯干邑白兰地系列,法国卡瓦龙白兰地系列,虎鲨伏特加,威次单一麦芽威士忌,克莱纳威士忌系列品牌。
论雄酒业是一家有着中外资源一体化输送公司。结合自主研发,分别在乌克兰、法国、俄罗斯等国际一线酒水资源引进渠道,并在法国干邑地区建有自己投资的酒庄,论雄酒业与西方国家结成更加紧密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也为中国酒业文化走出去,推动国际产能合作,融入国际大舞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平台。中西方通过酒业文化的交流,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增强了彼此的信任,同时也将中国论雄酒业更好的带向世界,为中国酒业发扬光大。
论雄酒业有严格的区域保护,良好的价格保护,强大的人员支持,巨大的促销支持以及广告品牌支持。论雄酒业的稳步发展,得益于客户的支持和信赖,得益于合作伙伴的鼎力相助。今后论雄酒业将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以优质、专业的服务赢得更多优质的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国内外潜力无限的洋酒市场,共享财富盛宴!
案情简介
2014年12月22日论雄酒业在第33类“朗姆酒,含水果酒精饮料,黄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葡萄酒,烧酒”商品上申请注册第15985812号“A及图”商标。
2015年11月4日商标局引证了周辉的在先“A1及图”商标将申请人的“A及图”商标予以全部驳回,驳回的项目中就包含“朗姆酒,含水果酒精饮料,黄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葡萄酒,烧酒”等商品项目。论雄酒业在我所的分析及建议下最终决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继续争取该商标。我所在接受论雄酒业的委托后,于2015年12月01日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驳回复审程序。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本案焦点问题
1)
在先“”障碍商标权利是否可以成功排除?
2)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我所驳回复审策略
我所在论雄酒业办理“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立项阶段就做好了相关分析,预估了商评委阶段,“A及图”商标与“A1”商标继续被判定为近似商标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建议客户在提交驳回复审程序的同时对在先引证商标提起撤三程序。最终,在先引证商标被成功予以成功撤销后,复审商标在“朗姆酒,含水果酒精饮料,黄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葡萄酒,烧酒”等商品项目上成功通过审核。
结果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593444号“A1及图”商标经商标局生效决定予以撤销注册。(我所建议的撤三策略成功)
商评委认为:引证商标已失效,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018年08月09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朗姆酒,含水果酒精饮料,黄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果酒(含酒精),葡萄酒,烧酒)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编者按
在市场经济高速的今天,商标与市场经营活动联系日益紧密,作为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人,只有维护好自己的品牌,才有利于市场开拓。在预知申请商标存在权利障碍时,及时做好障碍排除工作,将会大大缩减商标审核通过的时间,也会使复审程序更为顺利。注册商标,中盟助您一臂之力!
附:第15985812号“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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