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盟成功代理三笑集团通过异议复审阻击“三笑爽”商标
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创办于1985年的邗江县杭集化妆品厂,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申请人已成为一家集日化产品、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等产业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下属公司有扬州市邗江杭集日化厂、江苏三笑集团遂川日化有限公司、江苏三笑集团泸县日化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分公司和子公司。申请人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资产总额为8.6亿元。
早在2003-08-25申请人就在第5类的“卫生巾”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商标,2004-02-09申请人又在第5类的“卫生巾”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
”商标,2010-10-08申请人改换了字体重新申请注册“
”商标,2010-10-08同时在该类别申请注册了“
”,申请人对该品牌投入了巨大的广告设计费用和宣传费用,使得该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上升,成为卫生用品行业的知名品牌和消费者信得过商品。但与此同时也使得一些投机分子产生了模仿复制该品牌的动机。
被异议商标(第7867107号)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申请人通过我所的监测程序得知被异议商标获得商标局初审通过的消息后十分气愤,但同时理性积极得委托了我所全权办理对该商标的异议程序。经过漫长的等待,商标局最终做出了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的裁定,申请人在气愤的同时不忘理性委托了我所办理了异议复审申请手续。
申请人复审的理由:
申请人在先独创并申请注册了“笑爽”等系列商标;被申请人的“三笑爽”是对申请人在先具有很高知名度“笑爽”商标的模仿和抄袭。被申请人的商标与申请人在先“笑爽”商标使用在类似的商品上,因此两者构成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
被申请人(王华荣)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辩。
经过对申请人提交的事实和理由的分析,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如下决定:
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申请人的“笑爽”商标,并且制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故两商标已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法律评析:
1、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是终局的结果,若异议程序中未能成功异议,还可以通过异议复审程序,使其不予核准注册。
2、对于仿冒商标应该积极维权打击,使其没有生存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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